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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变“鬼城”,地产泡沫向中小城市转移;城镇建设沦为“圈地运动”,地方与开发商联手囤地;地方政府负债率逐年增长,借新债还旧债……当前,在热火朝天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少数地方正滑向歧途,其背后的风险悄然滋长。
歧途一:举债造城,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不少地方热衷于拉大城市框架,从省会城市到小县城都在制定和实施规模可观的城市新区建设计划,但资金短缺和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地政府。
记者在西部一个城市新区采访了解到,由于上级划拨的财政资金有限,这个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银行融资,2012年贷款融资近20亿元,大多采取是小额短期高利息的形式,部分贷款年息高达12%,且存在“借新贷还旧贷”的情况,财务压力较大。
在巨大的筹资和偿债压力下,各地只好将土地收益作为资金来源。而这种“卖地筹资”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变数和隐患。在青岛市城阳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受到影响,地方政府可筹措的建设资金明显减少,对推进城市化进程影响较大。
审计署日前公布的审计结果也显示,随着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地方偿债压力也在加大。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需偿还本息2315亿元,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
加快推进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据国家开发银行日前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约为11.7万亿元。而2013年至2015年,财政资金仅能支持当年城镇化新增投资的五分之一左右。
有关专家认为城镇化进程应循序渐进,不能搞运动式的新城建设。长安大学城市研究所所长王圣学教授认为,各地城镇化融资目前资金需求量都很大,而且建设周期和回收周期都较长,都存在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的问题。随着各地债务量增加和土地收益的下降,这种融资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急需构筑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为各地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