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类: 水稻 | 小麦 | 玉米 | 大豆 | 花生 | 棉花 | 土豆 | 食用菌 | 红薯 水产类: 渔业 | 螃蟹 | 龙虾 | 黄鳝 | 鳖龟 | 泥鳅 | 贝类 | 田螺 | 观赏鱼| 海产
畜禽类: 猪业 | 牛业 | 羊业 | 鸡业 | 鹅业 | 鸭业 | 禽蛋 | 饲 料 | 肉 狗 蔬菜类: 番茄 | 黄瓜 | 茄子 | 芹菜 | 莴苣 | 韭菜 | 山药 | 莲藕 | 荷兰豆 | 芦蒿
特养类: 兔业 | 貂类 | 狐类 | 鸵鸟 | 山鸡 | 野猪 | 蝎子 | 鸳鸯鸭 | 孔雀 果蔬类: 苹果 | 香蕉 | 柑橘 | 提子 | 西瓜 | 葡萄 | 草莓 | 枣类 | 梨类 | 猕猴桃
  鹌鹑 | 鸽子 | 犬类 | 蜈蚣 | 土元 | 蜗牛 | 鹧鸪 | 黄粉虫 | 蚕茧 农资类: 农 机 | 加 工 机 械| 化肥 | 农膜 | 农药 | 种子 | 测 土 | 植 保 机 械
  本中心提醒您今天是: 今天天气预报:

家庭农场是什么意思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3
  • 农场简介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概述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陈锡文指出: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家庭农场的概念渐行渐热,对于家庭农场的咨询也越来越多。下面就由土地资源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家庭农场的概念是什么?家庭农场有什么扶持政策?家庭农场在国内有哪些模式?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主办家庭农场有什么补贴优惠。

    优势特点

    1、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意义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需求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青壮年已经不愿意或者因工作原因不能不便回家种地,大量的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尽管有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帮忙,但年龄越来越大的老年人们还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

    另外,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当家还是青壮年担纲,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的生产效率较低,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都非常有限,以至于不少农民只能盲从和赌博,在农业的“大小年”现象中随波逐流。应该承认,当前的农业格局已经制约了农业的再发展,应该承认,我们又站在了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实际上除农业部确定的6000多个“家庭农场”外,还有很多农业能人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的经验。同时,更多的人在跃跃欲试。无疑,“家庭农场”模式符合农民的需要,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情。

    “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因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家庭农场”模式往往要涉及土地流转和集中,而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

    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并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并不会伤害农业公平,即便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修正来进行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放下忧虑,迈开大步走下去。

  • 上一个文章: 没有了

  • 下一个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使用文明用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