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种子法部分条款实施情况的检查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作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健全农技推广机构,搞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993年颁布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法,调动了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至9月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种子法部分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法律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体系建设滞后、改革进展较慢、投入不足等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检查组建议,要加大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力度,建立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推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三权归县”的成功经验,以保证基层机构更有效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种子产业发展,尽快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规、规章。
吴邦国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执法检查,并检查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实施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作为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技推广机构,搞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落实农技推广经费,大力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普及,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奠定基础。